关于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9-26阅读次数: 次

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10月1日—8日放假调休,共8天。

2.9月30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营造良好氛围,开好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1. 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稳定检查。放假前和开学后,保卫处牵头开展一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校舍和在建工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部门、各院系要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各院系要组织好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学习生活,要准确掌握节日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和返校情况;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学生处、研工部和后勤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在校教职工和留校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条件。

2. 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开好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成功召开;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和书刊资料等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尤其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以致用,以优异成绩献礼十九大。

3. 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要做好放假期间的调课安排,并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要做好后勤服务、公寓管理和医疗保障等工作,对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同时向党委办公室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安全。

(二)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校领导如离开工作常驻地,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并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学校中层干部如离开工作常驻地,须经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并及时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北京校部中层干部离京外出在办公平台左侧的“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备案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备案,保定校区中层干部离保登录“中层干部请假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备案);若遇重要事宜需经会议讨论的,学校将随时召集,相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缺席。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我校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相关规定,严肃值班纪律,做好每日值班记录、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北京校部:

总值班室设在教一楼131房间

值班电话:010-80793110,传真:010-61772177;

保定校区:

总值班室设在综合楼702房间

值班电话:0312-7522427,传真:0312-5012214

保卫处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312-7522434,0312-7525187。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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